《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的出台,是在对外文化贸易领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了推进中国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对于促进中国对外文化贸易量质齐升、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对进一步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抢抓数字文化创新发展新机遇、引导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和文化产业竞争力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中国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随着相关举措落地见效,中国文化贸易规模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开拓国际市场成效显著,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同时也应看到,中国文化贸易领域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亟需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
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仍显不足。对此,《意见》着力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提出扩大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贸易、鼓励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出口、扩大文艺精品出口、推动中华特色文化走出去、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等举措。
文化贸易领域改革开放有待深化。《意见》提出围绕文化领域开放开展压力测试和深化文化领域审批改革等,例如在文化传媒、网络游戏等领域,开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试点,扩大网络游戏审核试点,探索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文物鉴定机构等。
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深度、广度有待提升。《意见》提出要扩大文化领域对外投资,健全文化产业和贸易政策国别沟通对话机制,针对日韩、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深化合作。
文化贸易专项支持政策需形成合力。《意见》从金融、税收、便利化等角度提出支持政策,包括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文化贸易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为文化贸易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落实文化服务出口免税或零税率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参加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并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下一步,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国对外贸易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中国对外文化贸易提质增效。
横向协作要加强。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涉及27个部门,各部门应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分头制定涉及本部门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产业、财税、金融和贸易等部门应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纵向联动要加快。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本地文化贸易发展特色和优势,制定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与中央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意见》各项任务举措。
重点平台、重点业态和重点项目要进一步突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及地方政府打造的各类文化贸易发展平台应在落实《意见》方面走在前列、作出示范,把握数字文化发展趋势,打造一批文化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业态和重点项目,引领中国文化贸易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编:申佳平、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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