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求绿色转型,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为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查询查阅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简称《指引》),对支持绿色发展转型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作了全面梳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
据了解,此次税务总局共梳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涵盖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体现了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
这56项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享受优惠需满足什么条件?其政策依据有哪些?纳税人缴费人均可从《指引》梳理的“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中得到答案。
支持环境保护方面,《指引》涵盖了6项税费优惠政策,包括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水土保持税费优惠。为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国家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加快环境保护设备升级改造,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优化自然生态环境发展。
促进节能环保方面,为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障居民供热采暖、推进电池制造、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促进节能节水环保、支持新能源车船使用、鼓励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指引》对相关的20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中国不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政策扶持,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指引》涵盖了相关的21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保障资源供给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约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推动低碳产业发展方面,《指引》梳理了9项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税收优惠,风力、水力、光伏发电和核电产业税费优惠。据介绍,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相关税惠政策旨在通过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从56项优惠政策中不难发现,中国在支持绿色转型方面力度大、范围广,不少项目直接“免征”税费。其中,在“节能环保”方面,免征税费项目就包括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节能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等等。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建议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对照适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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