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以下简称“涉疆法案”)正式实施。这是一部盗用人权之名,实施单边制裁之实的恶法。尽管披着法律的外衣,举着预防“强迫劳动”的大旗,貌似占据了法律正义和道德高地,但实质却是服务于美国国内产业政策和对外推行霸权主义的单边强制性措施。涉疆法案不仅破坏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危害全球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而且对国际和平构成威胁。
涉疆法案的立法目的有悖正当性原则
尽管涉疆法案的名称被冠以预防强迫劳动之名,意图以人权作为其合法性的基础,但实际上美国制定涉疆法案的动机并非如此。涉疆法案实质是美国在中美关系发生质变的背景下,急于重塑全球供应链、维护自身竞争地位的“组合拳”之一。近年来,美国一些人认为“中国对美国的经济和军事安全构成了重要且日益严重的威胁”,不再视中国为国际舞台上的“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特朗普政府开启了中美关系更具对抗色彩的时代,拜登政府则很大程度上延续了其前任对待中国的态度。两个月前,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政策演讲时表示中国对国际秩序构成“最严重的长期挑战”。在此背景下,新疆成为美国采取全面遏制中国政策的着力点之一,而涉疆法案就是其用法律形式包装的政治斗争工具。
新疆在全球多个供应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传统产业中,中国占世界棉花出口20%以上的份额,其中新疆棉花产量占中国棉花总产量的85%以上,同时新疆也是世界三大加工番茄产区之一。在新兴产业中,中国是全球光伏产业的制造中心,产能占全球市场比例七成以上,其中约有近45%的原料来自新疆。2010年至2020年,中国在全球多晶硅生产领域中,占比从26%上升到82%,而美国的占比则从35%下降到5%。从涉疆法案重点关注的纺织、番茄、多晶硅等优先部门清单来看,其立法目的更加昭然若揭。美国通过非关税手段打击中国特定产品,用非关税壁垒限制新疆优势产业,迫使美国企业不能进口相关产品,从而保全自身产业。其目的是服务于美国全面围堵、抹黑和打压中国的反华政策。美国服装和鞋类协会会长表示,此类立法全面禁止从新疆进口棉花或其他产品将“严重破坏”服装行业的合法供应链。
单边制裁措施缺乏合法性基础
制裁是公认的国际法的灰色地带,无论是内涵和边界都不清晰。国际法对单边制裁合法性的讨论通常会追溯至国际常设法院在1927年对“荷花号”案的判决,判决承认国家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确立了“国际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单边制裁措施的合法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更多的决议,明确指出单边制裁阻碍国际贸易的透明度、贸易和航行自由以及可持续发展,不符合《联合国宪章》所确定的原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14年通过的《人权与单方面制裁措施的决议》(A/HRC/RES/27/21)呼吁所有国家停止采取、维持或执行不符合国际法、国际人道主义法、《联合国宪章》以及关于国家间和平关系的规范和原则的单方面强制性措施。尤其是有域外影响的单方面强制性措施,这种措施阻碍国家间的贸易关系,从而妨碍充分实现《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规定的权利,特别是个人和民族的发展权。因此,总体而言,一国以单边制裁为手段逼迫另一国改变其政策,虽然存在较多的国家实践,但这无法改变其属于被习惯国际法规则禁止之行为的性质。尽管单边制裁在国际法上是否具有合法性需要通过个案评估才能精准判断,但从原则上讲,应对其合法性予以严格解释;换言之,在个案评估中,除非单边制裁存在明确的合法性依据,否则应推定其违反习惯国际法。
涉疆法案作为单边制裁措施,其“合法性”来源于对新疆存在“强迫劳动”事实的认定。然而,目前并无证据表明新疆存在“强迫劳动”,美西方宣扬所谓“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的指控更是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谈。涉疆法案依据的所谓“独立报告”只有指控没有证据,这些报告内容荒谬、罔顾事实,甚至把结对帮扶、减贫举措视为“强迫劳动”的形式。今年5月,联合国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女士应邀访华,这是时隔17年中国首次接待联合国人权高专访华,表明了中国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开放态度和人权自信。高专在访疆期间,实地考察了中国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举措和成效,以及新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权利保障等方面的举措和成就。新疆已经连续5年多没有发生暴恐案件,社会安全稳定,发展持续向好,人民安居乐业。凡是访问过新疆的外方各界人士,都认为他们在新疆的所见所闻同西方媒体的妖魔化报道完全不同。事实胜于雄辩,所有的涉疆谎言谣言在事实面前都将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