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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小度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小度”)因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25 万元。
据企查查APP显示,上海小度在销售页面中违规使用了“工信部认证”的广告宣传用语和相关证书图文内容等,违反广告法。
未来网记者了解到,上海小度销售的“小度主动降噪智能耳机 Pro”获得了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人工智能所颁发的《创新测评证书》,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上述人工智能所为该事业单位的业务部门之一。而上海小度在该款产品取得上述证书后直接使用“工信部认证”字眼进行推广。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0月25日做出处罚决定,但是,截至目前多家电商平台“小度主动降噪智能耳机Pro”广告宣传页面仍有“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人工智能所颁发的《创新测评证书》”的展示,并未对相关内容做出处理。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上海小度技术有限公司,对此事件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施政律师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禁止的范围,其中包含两个紧密关联的指向对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两个形式“名义或者形象”,两种方式“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上海小度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公司产品“小度主动降噪智能耳机Pro”的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使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人工智能所”名义或者形象问题,明显违反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来源 | 未来网记者王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