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6日,曾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部长、武汉市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武汉市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刘磊的受贿、行贿案,在湖北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刘磊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24年1月29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磊受贿、行贿案。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刘磊的整个犯罪过程都与武汉市多个体育场馆的翻新、养护紧密相连。在这些工程的招投标中,被告人刘磊利用职务便利,故意泄露工程信息,为相关企业提供独一份的帮助,让原本公平的招投标工作,变成了他牟利的工具。一边收受贿赂,一边跑官要官,大搞钱权交易。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刘磊在得知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一职位空缺后,违背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与2019年1月和8月,分两次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行贿共计35万元,获取不正当提拔升迁机会。从2018年12月到2022年12月在不同的岗位上,刘磊收受了6家企业送上的共计52万元的所谓“感谢费”。
被告人刘磊忏悔道:我工作20多年来,一直自认为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积极上进,但手中有了权力以后,面对不良的一些诱惑没有抵住。我从一名体育工作者走到领导岗位,我有愧于党、有愧于组织、有愧于人民,我还有愧于我的足球事业。我在足球事业里工作了二十多年,足球其实是很纯粹的一件事情,我却利用管理足球的机会,为自己谋私利、捞好处,对足球的形象包括公信力造成了严重伤害。